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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第二人民医院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承诺书

发布时间:2010/12/10 0:00:00      作者: 未知

 

为了扎实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促进医院健康和谐有序发展,有效地激发全体党员的先进性意识,充分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我院作如下郑重承诺:

一、严禁将本单位的业务科室或业务用房租赁或承包给个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医疗服务活动。

二、严禁任何科室或个人私自采购或代销药品、器械,从中收受促销费、宣传费、好处费等。

三、严禁以营利分红为目的,集资购买设备或代售药品、器械。

四、严禁领导干部和医务人员在药品、医疗器械采购活动中收受回扣、好处费、处方费、统方费或接受医药经销商以考察名义组织的旅游及赠送的实物、有价证等变相回扣。

五、严禁医务人员以介绍病人入院、检查、手术、治疗等为理由,收取“介绍费”、“转诊费”等形式的回扣和提成。

六、严禁医务、卫技人员超范围和未经许可在外看病做手术及开展相关业务。

七、严禁医务、卫技人员在医疗和卫生各项服务活动中直接或变相索要“物品”及“红包”、“回扣”。

八、严禁医务、卫技人员在上班及值班期间脱岗、饮酒、推诿扯皮、延误和影响疫情处理及正常工作。

投诉电话:院纪委 2655678      医务科 2655602

供 稿 | 未知 摄 影 | 校 对 | 薛文娟 编 辑 | 雷晓军 审 核 |